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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为了脚下这片土地……

【字号:    】        时间:2021-12-27      

  “仓廪实则天下安”。粮食安全是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土地作为对人类至关重要的自然资源,必须严格加以保护。为助推解决土地执法领域“执行难”问题,更好地保护土地资源,天门市检察院围绕上级部署,扎实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
  今年以来,天门市检察院在履行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中发现,部分违法修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经法院作出准予强制拆除执行裁定后,因种种原因并未拆除,实际陷入“裁而未执”状态。另外,在土地执法领域行政处罚中,由于相关配套机制不健全、各部门沟通协作不畅,导致没收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出现“罚而不收”的现象。针对上述现象,民行检察部门在充分调查核实基础上,综合运用纠正违法类以及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采取个案监督和类案监督相结方式,向司法、执法机关发出22份建议,促使行政处罚落到实处,涉案200余亩土地恢复原状。在检察建议制发后,又通过多次与司法、行政机关进行沟通,实地走访等方式确保检察建议内容落地生根,有效推动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工作取得实效。
  在具体办案过程中,民行检察部门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实现监督效能最大化。在高检院公益诉讼监督规则、行政诉讼监督规则先后出台并实行后,充分把握两项业务交叉、衔接空间,在对公益诉讼执行跟踪监督的过程中发现非诉执行监督线索。成功办理市国土部门对某食品公司行政处罚非诉执行检察监督一案,并以该案为切入点,开展类案监督,针对同案不同判问题提出统一裁判尺度的建议,并得到被建议部门采纳;践行穿透式监督理念,充分落实“一案三查”制度,查明行政争议症结与行政相对人诉求的合法合理性,依据当事人申请与当事人所在镇政府函请,进行争议化解,帮助企业走出经营困境,一揽子解决司法执法问题,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为实现专项活动成果持久长效,与市国土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加强在非诉执行工作中协作配合的暂行办法》,通过加强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办理等方面的协作配合,推动优势互补,协同发力,进一步提升土地执法规范化水平。同时,就专项活动中的难点、痛点、堵点,积极寻求党委、人大支持,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行政检察工作,积极争取支持,时任市人大主任汪发良对检察机关围绕市域经济社会发展,关注民生,服务大局,能动履职,给予充分肯定,并对检察工作提出了要求。
  今后,天门市检察院将进一步强化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加强对土地执法领域行政非诉执行以及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为落实最严格土地保护制度提供检察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