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木蔓发,春山可望。近日,天门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心系着“农田里的那点事”,与某镇政府工作人员一同来到某建材公司,查看违法占地整改情况。
公益诉讼判决后,执行成了问题
2013年,该建材公司在未取得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租用村集体耕地建设厂房,生产、销售水泥制品。2022年6月,市检察院以某镇政府未履行监管职责为由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022年10月,市法院判令镇政府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对建材公司的监管职责。2023年8月,镇政府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向该建材公司制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但疏于有效监管,该建材公司在未办理合法手续的情况下仍在继续经营。市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收到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反馈的情况后,遂进一步展开调查核实。
综合考量,探寻办案最优解
“该建材公司系村委会联合兴办,目前已形成规模,年均税收可达50万元左右,对解决村民就地就近就业难题、增加政府税收作出了积极贡献。”镇政府工作人员向检察官介绍。同时,通过与建材公司负责人座谈,了解到该公司也希望能够继续经营,并且愿意积极配合整改。
经调查核实,该建材公司所占耕地为一般农田,经法定手续可转为建设用地。检察官秉持监督与保护并重原则,一方面协同法院推进生效判决执行,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规范建材公司用地及规划手续;另一方面,引导建材公司完善相关手续,健全各项制度,科学、合理制定方案,促进健康发展。
协同多方,推动系统治理
如何由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拓展,有效实现系统治理?为确保公益诉讼判决真正落到实处,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市检察院依法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及时将案件移送执行;针对监管漏洞,市检察院依法向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全面履职,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帮助企业降低法律风险。检察建议发出后,有关单位全面予以采纳并采取措施积极整改。3月12日,市法院已将案件移送执行。
下一步,市检察院将持续跟进检察建议落实情况,以助力流域综合治理和“检察护企”大专项为牵引,积极开展“公益诉讼执行活动监督”小专项,实现同频共振、同步发力,为天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检察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