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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堂培训】检察官宣讲《反有组织犯罪法》

【字号:    】        时间:2022-05-27      

为深入落实高检院“质量建设年”和省院“素能提升年”相关部署,开展“求极致 强素能 创一流”专项活动,促进统一执法司法理念和标准,提升案件办理质效,近日,天门市检察院积极参与市司法局组织开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题讲座,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何霞主讲。

何霞检察官简要介绍《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出台背景和立法进程后,围绕《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特色亮点等方面具体展开做了细致讲解:《反有组织犯罪法》明确了“有组织犯罪”“恶势力组织”“软暴力”行为等概念,规定了黑恶势力的犯罪性质,丰富了《刑法》与《刑事诉讼法》中查办和惩治涉黑恶组织的相关规定;同时,为防止未成年人遭受侵害,该法严格落实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各方责任,加强对涉未成年的有组织犯罪的惩治;对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作出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具体类型,对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严惩不贷等内容。

通过此次同堂培训,对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强化打击合力,营造了良好的合作氛围。

讲座结束后,与会人员纷纷表示,要加强学习、贯彻、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切实履行司法行政机关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法治化中的职责任务,进一步摸排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加强两类人员管理,为天门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做出司法行政机关应有的贡献。

2021年12月24日,国家立法机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该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反有组织犯罪法》共九章七十七条,包括总则、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国际合作等章,系统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践经验,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