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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 | 驻法院“枫桥式检察室“正式揭牌,引领基层善治新“枫”尚

【字号:    】        时间:2024-06-17      

    为进一步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近日,天门市人民检察院驻市法院“枫桥式检察室”在干驿法庭正式揭牌成立。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黎笋,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曾志军,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雷大庆,干驿镇党委书记刘刚,干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胡伟,干驿镇人大主席周志伟,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文彬,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张江平,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艾平,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夏中心出席活动。





活动现场“法检”两长共同为“枫桥式检察室”揭牌。




随后,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共同签订了《“法检警司综”联调联动机制合作备忘录》。




作为落实联调联动机制的重要手段,市检察院创新运用“支持起诉+”工作模式,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走深走实。一是“支持起诉+多元化解”,把诉前引导和解作为重中之重,强化与法院的协作联动,共同促成双方当事人协商和解,实现弱势群体维权、社会关系修复与节约司法资源的有机统一。二是“支持起诉+公开听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听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切实保障知情权、参与权,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触、可观、可感。三是“支持起诉+司法救助”,对弱势群体或者因案致贫的,依法、及时启动救助程序,全力帮助解决燃眉之急,真正做实为民检察,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检察室是检察职能下沉基层的重要载体,也是“枫桥经验”在检察环节的实践落脚点。下一步,市检察院将以成立“枫桥式检察室”为契机,持续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天门检察工作现代化,以更优检察履职助力更高水平法治天门、平安天门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