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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综合治理 | 以检察“蓝”守护耕地红线

【字号:    】        时间:2024-06-25      

    “非法占用耕地从事沙石场、堆场等生产经营活动,导致耕地资源未被合理利用,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天门市人民检察院立足耕地资源保护,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的优势,凝聚多方合力治乱复耕,以检察能动履职保障了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值得点赞!”参与办案的“益心为公”志愿者欣慰地说道。



 在2024年6月25日第34个全国土地日来临之际,市检察院开展土地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同行政机关、“益心为公”志愿者及案件当事人到现场实地查看,目前该案已整改完成。



 

 市检察院在开展耕地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中发现彭市镇周某某、卢市镇李某等人非法占用耕地从事沙石场、堆场生产经营活动,并于2024年4月11日依法启动公益诉讼立案调查程序,经过实地走访、收集书证、现场勘验、委托第三方公司测绘等方式,查明周某某、李某等人所占土地均为耕地,其中涉及耕地25余亩,两人分别占用的基本农田加起来近7亩。






 2024年4月19日,市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规定分别向属地人民政府和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属地政府履行监管职责,采取严格措施保护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地行为;建议行政机关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依法查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占地行为。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履职,迅速整改到位,恢复耕地种植条件,并种上了农作物。






 现场行政机关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守护耕地红线的力度很大,这也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整治违规占地行为,共同保护了国家粮食安全。今后将会加大辖区违法占地行为的巡查,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引导全社会树立保护耕地、节约用地意识。目前,市检察院共办理督促整治耕地保护相关案件40余件,保护和复耕相关耕地130余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下一步,市检察院将深化协作机制,立足检察职能,持续跟进监督,推动行政机关开展土地专项整治,节约集约用地,完善制度建设,实现耕地保护源头治理,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以更优检察履职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