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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诚使命·红耀汉检 | “红色引擎”激活检察“蓝色动能”

【字号:    】        时间:2024-07-17      

    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益保护领域的生动实践和原创性成果,也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近年来,天门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坚持党建引领,以创建“益心清流”品牌为抓手,做到党建与业务力量聚合、行动契合、成效融合,有效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档升级,为市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以党建教育融合服务大局,激励党员奋斗之志


结合“三个专项”活动,聚焦党委政府关心、群众关切问题,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采取“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调研报告”形式,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创新开展沉浸式和融入式主题党日活动,携手新城社区,助力实施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积极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联合消防救援大队共同排查、整改消防隐患,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围绕服务大局、为民司法等方面,编写的多篇信息简报和新闻稿件获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并先后被中央级、省级媒体刊载。




以共识凝聚多方力量,砥砺党员担当之能


依托“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督促行政机关对汉江河道开展“清四乱”活动,督促当事人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10万余元,并在林业部门专家指导下从事公益环保恢复性活动;

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共建生态资源修复基地,牵头会签《天门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协调联动机制框架协议》;

建立“检察+审计”协作机制,共同守护国有资产;

运用“检察+工会”协作平台,保障灵活就业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

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达成“检校共建”战略合作,在流域综合治理中携手推进法学理论、社会治理、检察实践等方面的合作交流,共同助力流域综合治理;

完善“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广泛招募吸纳志愿者160余人,引导、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公益保护。



 

以益心为公守护民生,涵养党员为民之情

 

聚焦环境保护 共建美丽家园




一是开展水环境安全保护专项活动,强化“府检联动”,助力行政执法部门治理黑臭水渠1000米,同时针对乡镇自来水厂生产不规范现象,督促其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二是开展汉江岸线资源保护专项活动,清除违章栽植树木1100余棵、回填虾塘2000平方米;三是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治理活动,督促10余家商混企业、砖厂落实“六个百分百”防尘措施,督促建立健全道路扬尘管理制度。


聚焦民生实事 增进百姓福祉


一是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专项监督活动,针对8家养老机构存在食品隐患、证件不齐、消防隐患等问题,依法向有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落实;二是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专项活动,督促处理违法行为181辆次,报废客运班车10台,更换桥梁防撞梁1处、波形护栏端头178个、标志牌113块,爆闪灯9个,施画各类标线236平方米;三是开展寄递安全专项治理活动,与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融合履职,督促快递企业落实实名寄递、开箱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制度;四是开展违规报销医疗保障基金专项监督活动,督促医疗保障部门追回违规报销医保金8000余元。


聚焦文化遗产保护 承接好精神文明脉络


开展文物文化遗产专项监督活动,积极探索建立石家河文化遗产公益诉讼观察平台,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配合镇政府做好文化遗址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