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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流域综合治理 | 公益检察助力抑“尘”不染 共建绿色宜居城市

【字号:    】        时间:2024-08-02      

    近日,天门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监督职责,针对市域内重点工业区域及道路扬尘飞扬,污染空气的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活动,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助力美丽天门建设。

群众遭遇“会呼吸的痛”


2024年4月,据省环保督导组反馈问题线索,结合“益心为公”志愿者举报,承办检察官通过实地走访发现:市域范围内多个工业园区企业以及多个乡镇企业生产点堆场,存在无序堆放黄沙、石料等建材,及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未采取遮盖、围挡等防扬散、防泄露措施等问题,因部分堆场无喷淋、喷雾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也未配备专门的车辆清洗池和冲洗设备,导致地面积尘严重,严重影响周边河道环境及居民生产生活。若遭遇大风天气,漫天尘土,如“上帝在我眼前遮住了帘”,甚至成为居民“会呼吸的痛”。


“只盼下雨天,晴天的时候是一身灰,起风的时候,完全睁不开眼,感觉口里都有沙子。”走访过程中,某工业园区附近居民向检察官诉苦道。




检察机关伸出“掀开帘”的手


在充分调查取证后,天门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磋商函形式,督促属地政府、市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扬尘污染问题进行查处整治,全面加强对辖区内企业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监督管理,落实源头治理。


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迅即制定整改责任清单,将整改责任在单位内部进一步再分解、再落实。同时,联合属地政府综合采取约谈、责令整改、开展宣教、加强巡查与道路管护等方式开展全面整治: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防尘措施(生产车间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企业园区地面100%硬化、喷淋设备100%配置并开启、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督促企业及商户清理露天堆放黄沙建材5600余吨;开展送法企业23次,发放宣传单500份;针对道路扬尘问题,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67份,对63733辆车辆进行过站检测,查处未覆盖车辆12台;恢复私自拆除设施道路212米,在沿线路段补种路树438棵,疏通边沟728米。


为进一步强化系统治理,天门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磋商会议,推动包括市公安局、市住建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及属地政府协作配合,在辖区内常态化开展巡查执法,以形成长效管理态势。




“我们将进一步细化涉企扬尘治理标准,建立健全涉货物运输企业、源头装载单位信息共享机制、完善群众对扬尘污染行为举报机制等。同时,在开展企业环保巡查的基础上,将涉及“扬尘细颗粒”污染的相关单位纳入环保管家巡查范围,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及时消除隐患。”某职能部门负责人如是说。


城市展现“人们说的天空蓝”


 2024年7月,承办检察官赴现场开展回头看,涉案工业园区及乡镇生产点已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堆场新建设的喷淋装置水雾喷洒均匀,裸露建材实现了防尘网有效覆盖,企业堆场及生产建设点一改灰头土脸旧貌,过往运输车辆清洁、有序出入,有效解决了群众“会呼吸的痛”。




“现在出行干净多了,扬尘满天的现象也没有了。”涉案工业园区周边居民,满脸欣慰地说。


下一步,天门市人民检察院将紧扣市委“跨越赶超、争先进位、建成示范”总体要求,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深化助力流域综合治理工作,持续做实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努力为天门市深入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检察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