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市检察院针对一起消防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本次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曾志军主持,人民监督员、市消防救援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竟陵街道办事处、天城水务有限公司相关负责同志、业主代表等参加听证。
听证会上,检察官重点介绍了市检察院开展消防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的相关情况、基本案情、法律依据以及需要听证的问题。
今年10月初,“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提供线索,称某小区内多处消防栓无水供应,不能正常使用,存在一定程度消防安全隐患。经调查,检察官发现小区室外消火栓管网、喷淋预埋的主管道漏水,导致水费过高,小区原物业与市自来水公司存在费用纠纷,原物业公司为避免水资源浪费,将喷淋主管网闸阀关闭,导致室外消火栓管网、喷淋管网无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消防、应急、属地政府等部门负有监管职责。
“小区消防问题,主要症结在小区管道漏水,消防闸阀不能随意关闭,这是违法行为,必须及时纠正。另外,我们将加强督促整改,协同其他部门履职,重点对无业主委员会、无物业的小区开展消防隐患专项整治。”
“小区要有人牵头把管网图纸找到,我们天城水务公司会有专业人员配合提供技术帮助。”
“我们将以市安委会办公室的名义下发通知,督促整改,加强协调,带动全市范围内消防安全隐患整治。”
“街道办事处对消防设施维护负有属地监管责任。关于小区的管理,要及时跟上,否则问题越来越多、隐患越来越大,建议通过业主会商、选举的方式成立业委会,到街道办事处进行备案,我们对你们进行指导,这对小区的管理是非常有益的。”相关职能部门当场表态,将及时有效履行监管职责,并就如何解决该消防隐患建言献策。
在听取各位听证员的发言后,曾志军检察长表示:“消防安全关系着千家万户。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旨在推动解决涉案消防隐患,并以案办理为切入点,促进全市相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隐患系统排查与治理,为天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打造安全生产屏障。同时,市检察院将持续跟踪整改成效,将民生实事做实、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