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回到2015年。沈某入职天门某公司担任市场管理员时,怎么也没想到社保会成为困扰自己近十年的心结。2021年9月,发现单位五年未缴社保的沈某踏上维权路。同年12月,人社部门作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该公司为沈某补缴社会保险费,然而该公司未在指定期限内为当事人补缴上述社会保险费,人社部门亦未再作后续处理。沈某遂于2023年5月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并向法院提起诉讼,均因时效问题被驳回。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缴纳社保,为什么维权这么难?”沈某的情绪几近崩溃。2024年8月,抱着最后一线希望的沈某来到天门市检察院申请监督,承办检察官张玉斌受理案件后,立即调阅卷宗材料,带着办案团队穿梭于人社部门、仲裁机构和涉事企业之间,在全面了解情况后,于2024年9月向人社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人社部门依法妥善处理。同时,联动人社部门约谈企业,释明法律后果。最终,企业全额补缴了沈某在职期间的社保费用。
“检察机关的监督不是‘找茬’,而是帮助行政机关厘清履职依据,共同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这正是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价值所在。”张玉斌表示。
据介绍,天门市检察院近3年来,共审查办结各类民事行政诉讼检察监督案件360件,制发检察建议265份,支持起诉意见书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