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邀请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支队业务骨干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刑检部门代表共20余人参会,会上重点围绕交通肇事犯罪行刑反向衔接案件中吊销被不起诉人机动车驾驶证的相关法律适用、执法司法风险等问题展开深入研讨。
会上民事行政检察部主任张玉斌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检察机关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基本情况、近年来市检察院交通肇事犯罪案件处理现状,并阐述了在交通肇事犯罪案件中是否吊销被不起诉人机动车驾驶证的各方观点、理由以及执法司法风险点。
研讨环节,与会代表结合党的创新理论以及所在职能领域,针对司法执法实践中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第1款、刑事诉讼法第12条、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中关于“构成犯罪”与“认定有罪”的理解认识分歧造成的履职困惑积极建言。
市政法委郝越:应强化法治思维、严格依法办案,同时要注意矛盾化解,确保不起诉案件反向衔接工作规范实施;市司法局张颜爱:应该从社会影响、法律支撑、执法体系三个方面综合考量是否应当吊销驾驶证,避免被不起诉人既被免除刑事责任又无需承担行政责任。司法机关应当统一意见,使执法体系更加完善;
市公安局肖文静: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和法制大队将与市检察院加强在行刑反向衔接中的沟通协作,共同推进严格办案、公正司法,有效实现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的“无缝衔接”;
人大代表鲁国华:司法办案彰显情、理、法的多维度平衡,才能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建议公检法对这类违法犯罪案件的处理进一步统一认识,维护法律权威与司法执法公信力;
政协委员李文玉:吊销被不起诉人机动车驾驶证在其他地区已有先例,建议各单位建立相关制度,加大宣传教育,作为政协委员将持续关注交通肇事领域执法实践,为道路交通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更大力量;
人民监督员叶声卫:执法办案要站稳人民立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议进一步探索“公开听证+社会评价”模式,依法吊销被不起诉人机动车驾驶证,维护执法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
律师代表童庆龄:交通肇事犯罪符合不起诉条件后,刑法上不再予以追责,但是不能“不刑不罚”,毕竟其违法行为严重侵害他人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司法执法机关应当统一认识,吊销被不起诉人机动车驾驶证;
普通刑事、重大刑事检察部张亚龙:检察机关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目的之一就是避免出现不起诉案件“不刑不罚”情形。吊销交通肇事犯罪被不起诉人机动车驾驶证,可能会达到更好的教育与惩戒效果;
未成年人检察部王云霞: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只是免除了刑罚,并不能免除行政责任,应依法吊销被不起诉人机动车驾驶证。
此次研讨会,就交通肇事犯罪案件中对被不起诉人是否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这一议题,与会人员紧紧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充分表达了个人观点与理由,为执法办案提供了一定参考。
接下来,市检察院“连心桥”民行检察工作室将进一步把党的创新理论融入司法办案中去,持续擦亮业务品牌,用业务建设促进党建工作,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转为可触可感的司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