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苗,女,中共党员,天门市人民检察院普通犯罪、重大犯罪检察部主任,二级检察官。从检以来,她积极履行检察监督职能,不断努力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出色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多次被评为全市优秀公务员、市检察院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2024年被评为天门政法系统优秀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荣获汉江检察机关侦监业务能手、优秀公诉人、优秀办案检察官、“全国打击危险废物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检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突出个人”等称号。
一、初心如磐:在不同岗位上默默耕耘
李苗同志的检察生涯始于办公室综合岗,从普通书记员开始,她在办公室从事文字材料等综合性工作,参与撰写各类材料文稿100余篇,其中多篇文章被检察日报等国家级、省级媒体采用。
其后,李苗同志服从工作大局安排,转岗负责会计相关工作。随着预算一体化系统、决算系统以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系统等多项系统的更新迁移,会计岗位对财务人员的能力和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对此,她与时俱进提升自己,利用工作之余自考会计证,其负责的财务报表从未出错,成为后勤保障的坚实力量。
综合岗位的工作经历为李苗同志进入刑检部门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从“律师白”到“检察蓝”,从办公室到侦查监督,每一次岗位变动,都成为她厚积薄发的力量之源。
经过八年的沉淀,她抱着“唯有热爱”的初心进入了刑检部门,通过自学审查技巧、钻研专业知识,很快便融入了新的角色。
2018年,李苗同志接触到一起重大涉黑案件,该案涉案人员众多、案情复杂、社会影响力大,作案手段极其隐蔽,她意识到这不仅是一次工作上的挑战,也是一次很难得的学习机会。
作为办案团队的一员,她主动提前介入,坚守“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的原则,对30余册证据材料逐一审查梳理,提出20余条补充侦查意见,逐步核实出该犯罪团伙有组织实施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13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事实,为精准指控打下坚实基础。
2020年,李苗同志开始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工作重心也随之转化为在法律底线上加强帮教感化。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件时,她敏锐注意到涉案未成年人犯罪成因背后的社会、家庭等多种因素,积极与心理咨询师、学校、父母沟通,组成帮教小组,在办案过程中释放司法善意,从源头上进行教育挽救,防止再犯。
同时,为切实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在办好案件的同时,她还担任了天门市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定期“送法进校园”进行普法宣传,帮助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二、真诚为民:用司法温度化解社会矛盾
“基层检察院办理的大都是小案件,但这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案件,往往隐藏着大诉求、大矛盾,需要检察机关更多的担当。”这些案件,如果只是简单地按照流程办理,既省事又省时,但李苗同志想的从来不仅仅是案子怎么办,而是能不能真正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一起“小案”到了她这里,也会经过不厌其烦的沟通调解,直到矛盾彻底消除。
2023年,李苗同志办理了一件看似普通的邻里纠纷案,两家因宅基地通行问题发生争执,双方从口角冲突升级为肢体冲突,造成一人轻伤。在办理该案时,她发现两家曾多次因宅基地通行问题发生纠纷,邻里关系矛盾已久。
“他至今都没有道歉,我绝不谅解!”受害人在案件办理时激动地表示。鉴于该案系积怨引发的刑事案件,若处理不当,不仅难以修复邻里关系,还可能升级为更严重的社会矛盾。
意识到这点后,李苗同志迅速启动矛盾化解机制,联合各方部门组成调解专班。多次上门安抚当事人情绪,耐心倾听诉求,会同公安民警对过错方开展法治教育,使其认识到暴力行为的法律后果。经反复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赔偿意见并签署了谅解书,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作为办理的无数小案的缩影,李苗同志表示,“每起邻里纠纷背后都是群众急难愁盼,必须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近三年来,依托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她带领部门干警化解矛盾纠纷56件,切实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转化为基层治理实效。
三、示范引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经过不断的提升锻炼,李苗同志带领办案组高质效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2022年以来,她所带领的办案组共办理审查逮捕256件287人,审查起诉465件559人,提前介入各类重大、疑难、复杂、新型案件115件。
“只把自己案子办好了不是本事,要让大家都把案件办好才是目标。”作为部门负责人,她非常注重部门干警能力素质的提升,经常组织部门干警集中学习转理念、点评案件转思维。同时,她牢牢扛住监管责任,引导检察官联席会议对案件进行深入细致讨论,及时报告,积极培育和打造典型案例。在她的带领下,普通犯罪、重大犯罪检察部检察办案越来越规范,司法为民做的越来越实,实体与程序并重得到总体强化。
她“当先锋”。担任简案快办团队负责人期间,她积极探索优化简案快办工作方案,与天门市公安局、天门市人民法院、天门市司法局会签了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刑事速裁案件“侦诉审”一体化办案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为提升案件质效,她带领部门干警深入研究具有地域性、易发多发性案件的共性特征,制定《常见刑事案件证据指引》,有力促进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和稳步提升。
她“挑重担”。担任毒品办案团队负责人期间,坚决保持了对毒品犯罪的从严打击力度,共批准逮捕毒品类案件65人,起诉72人。同时,带领团队研究制定《加强毒品案件办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办法》,与市公安局形成了重大毒品案件信息会商及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办案机制,构建了“三同步”的证据审核规则。在办理犯罪嫌疑人“零口供”等拒不认罪的毒品案件时,她创新性地通过精细化审查锁定案件证据关键,推动毒品犯罪案件侦查从“粗放取证”向“精细溯源”转型。
她“求极致”。牵头建立“检察+环保+公安”危险废物案件协作机制,实现线索共享、证据互认、联合督办,推动建立行政案件移送刑事案件衔接机制,在办案过程中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办理一起环境污染系列案时,主动提前介入,多次与公安机关、环保部门召开专题论证会,提出侦查意见20余条,依法精准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十余人,有力打击了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行为。
在她的带领下,市检察院普通犯罪、重大犯罪检察部获“湖北省2023年打击危险废物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检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突出集体”,其本人在2024年也作为全省检察机关代表在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班上作经验交流,展现了检察机关履职担当的亮丽风采。
最快的脚步是坚持,最美的答卷是初心。李苗同志用十八年青春书写自己对检察工作的热爱,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在公诉席上实现着自己的人生价值。未来,她将继续用满腔的热忱坚守对检察事业的忠诚,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