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乡镇企业违法经营,面临较大数额罚款
2019年1月,吴某某公司因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直接排放废弃物和废水,被行政机关处以三万元罚款。由于公司经营困难,资金匮乏,吴某某公司一直无力履行处罚义务,并被加处三万元罚款。因罚款义务到期未履行,2019年9月,行政机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包括加处罚款在内的六万元罚款。
促进和解
调查核实、释法说理,给企业寻找出路
2022年2月28日,吴某某公司向天门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化解与行政机关的争议,提出免除加处罚款的诉请。收到申请后,承办检察官向法院、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开展调查核实,并到该公司原址实地走访,了解到涉案公司因罚款缴纳不到位,在处罚作出后处于停产状态。公司原址处经过整改,消除了违法状态,现建起农贸市场。该公司拟在其他地方选址继续经营。通过调查核实,承办检察官初步研判该案具有化解可能,决定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为保障听证活动能够顺利进行,承办检察官全面搜集法律和政策依据,与行政机关和该公司负责人吴某某充分沟通,打消行政机关在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后,是否仍具有一定自由裁量权的顾虑,确认该公司整改行为是否符合减免条件,积极促成申请人与行政机关达成执行和解。
化解争议
搭建平台、公开听证,帮企业走出困境
2022年3月10日下午,天门市人民检察院就该案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行政机关代表、法院代表及当事人参与听证。听证员一致认为:被处罚公司已认识到自身行为违法并进行了改正,且公司继续经营确实存在较大困难,建议行政机关依法合情合理地给予减免加处罚款。
送法进企业、进乡镇,为企业做好法治体检
承办检察官对近年来办理的类似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发现,乡镇企业因相关行政许可要求其履行的法定程序不到位,而受行政处罚的现象较为普遍。化解一起涉企纠纷,是抓问题末端、治已病,而抓问题前端、治未病,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或预防潜在纠纷,切实解决企业经营的“根本”问题,是更需要“能动”检察的方向。
从优化营商环境角度出发,天门市检察院及时回应企业关切,化解涉企纠纷,为企业减压减负的同时,积极开展诉源治理,透过涉企个案,查找普遍现象背后的症结,联合行政执法机关摸排企业经营风险点,对症下药,促防患于未然,减轻其承担的违法成本。近期,市检察院与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开展了“送法进企业、进乡镇”法治宣传活动,帮助企业树立守法守序经营理念,助力企业在法治化的轨道上健康运营。
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是发挥行政检察职能的重要抓手,也是检察机关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路径。下一步,天门市检察院将以行政争议化解为牵引,依托各项行政检察职能,全力护航民企,力争为企业发展提供肥沃的法治土壤和明媚的法治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