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我为群众办实事】主动接受监督 深化阳光检务

【字号:    】        时间:2021-07-30      

   为了强化外部监督,促进规范司法,进一步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提升检察执法公信力,近日,天门市人民检察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杨民富、刘易对第三检察部干警赴天门市张港镇司法所开展的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进行公开监督。

在张港镇司法所,第三检察部干警与人民监督员一起认真听取了司法所所长尹业成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情况汇报,检察干警也向人民监督员详细介绍了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方式方法,通过社区矫正检察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现场监督中,人民监督员和检察干警通过翻阅社区矫正工作台账、档案、电话抽查等方式,对在矫人员档案管理、日常教育、报到情况、外出情况等进行了全方位的检察监督。

在电话抽查过程中,检察干警发现社区矫正对象龚某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遂第一时间联系了其担保人,了解到龚某当时正在田间劳作且年事已高,故未听到电话铃声,在接到担保人通知后,龚某第一时间通过定位电话与检察干警进行了联系,检察干警也通过查看定位,排除了“人、机”分离的情况。

检查工作结束后,人民监督员均表示,通过此次检查,他们对检察机关职能、对社区矫正工作有了更全面的了解,将司法权置于阳光之下,有效地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检察业务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并希望检察机关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强化监督力度,稳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持续向好开展。

通过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社区矫正监督,听取人民监督员对社区矫正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助于检察机关不断完善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及规范司法。下一步,天门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入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多种形式的监督,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增强检察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