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月,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刑事案件314件445人,同比分别增加38.3%和50.8%。经审查,共批准和决定逮捕241件319人,同比分别增加21.7%和27.1%;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68件118人,同比分别增加106.1%和131.4%。
共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案件707件881人,同比分别增加31.2%和29%。经审查,共起诉598件742人,同比分别增加4%和1%;审结时共决定不起诉110人,同比增加111.5%。
1-10月,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794人,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2.33%。共提出量刑建议482人,其中确定型量刑建议436人,确定型量刑建议提出率为90.46%;法院采纳量刑建议459人,采纳率为95.23%,采纳确定型量刑建议414人,采纳率为94.95%;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合计138件,速裁程序适用率为35.38%。1-10月,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5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9件。纠正漏捕、漏诉12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58件次。提出抗诉12件;对审判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12件次。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27人。
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件2人,起诉率100%。对刑事强制措施执行书面检察建议、纠正违法等提出监督意见17件;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91件;对监外执行(社区矫正)中的违法违规提出书面纠正意见88件;办理财产刑执行违法违规监督案件65件。
1-10月,共受理审查各类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86件,发出检察建议49份,采纳45件。开展听证案件18件,司法救助2件。办理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5件,提抗2件,均被采纳;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采纳1件,采纳率100%。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5件,均被采纳;移送违法犯罪线索3件,公安机关立案1件。办理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案件1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4件。1-10月,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94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线索7件,行政公益诉讼线索87件;立案85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立案4件,行政公益诉讼立案81件。开展诉前程序50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3件,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47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3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1-10月,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10件24人,批准逮捕7人,不批捕17人。共办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12件27人;审结时决定起诉11人,决定不起诉10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决定附条件不起诉10人。
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案件批捕8人,起诉11人。
1-10月,共受理各类信访件144件,办理国家司法救助7件,检察长阅批信件17件,检察长接待来访群众1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