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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行政检察协同效能 助力流域治理与企业发展

【字号:    】        时间:2024-03-20      

    草木蔓发,春山可望。近日,天门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心系着“农田里的那点事”,与某镇政府工作人员一同来到某建材公司,查看违法占地整改情况。


公益诉讼判决后,执行成了问题


    2013年,建材公司在未取得规划许可的情况下,擅自租用集体耕地建设厂房,生产、销售水泥制品。2022年6月,市检察院以某镇政府未履行监管职责为由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022年10月,市法院判令镇政府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对建材公司监管职责。2023年8月,镇政府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向建材公司制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但疏于有效监管,该建材公司办理合法手续的情况下仍在继续经营市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收到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反馈的情况后,遂进一步展开调查核实。


综合考量,探寻办案最优解


    “该建材公司系村委会联合兴办,目前已形成规模,年均税收可达50万元左右,对解决村民就地就近就业难题、增加政府税收作出了积极贡献。”镇政府工作人员向检察官介绍。同时,通过与建材公司负责人座谈,了解到公司希望能够继续经营,并且愿意积极配合整改。  

经调查核实,该建材公司所占耕地为一般农田,经法定手续可转为建设用地。检察官秉持监督与保护并重原则,一方面协同法院推进生效判决执行,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规范建材公司用地及规划手续;另一方面,引导建材公司完善相关手续,健全各项制度,科学、合理制定方案,促进健康发展。


协同多方,推动系统治理


    如何由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拓展,有效实现系统治理?为确保公益诉讼判决真正落到实处,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市检察院依法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及时将案件移送执行;针对监管漏洞,市检察院依法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全面履职,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帮助企业降低法律风险。检察建议发出后,有关单位全面予以采纳并采取措施积极整改。3月12日,市法院已将案件移送执行。


    下一步,市检察院将持续跟进检察建议落实情况,以助力流域综合治理和“检察护企”大专项为牵引,积极开展“公益诉讼执行活动监督”小专项,实现同频共振、同步发力,为天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检察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