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每一次接待、每一封来信、每一次来电都承载着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这是熊颜芬同志常挂在嘴边的话。自2018年10月加入控告申诉检察部以来,她从一名对检察业务一知半解的“新兵”,凭借着对检察事业的赤诚和执着,在信访接待、司法救助、矛盾化解的一线中摸爬滚打,逐渐成长为独当一面的业务骨干。
一、勤学善思,从“检察新人”到“业务尖兵”
控告申诉工作涵盖刑事、民事、行政等多个领域,不仅要求干警熟悉各项法律法规,更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和矛盾化解能力。面对复杂的案件类型和多元的群众诉求,初出茅庐的熊颜芬充满迷茫和胆怯,但她对自己说,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攀登。她暗下决心要快速补齐短板、提升能力。
为了快速掌握业务知识,她给自己制定了“三个一”学习计划,即每天研读一部法律条文、每周分析一个典型案例、每月总结一次工作心得。

她利用业余时间系统学习《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监督规则》等法律法规,将常用法条整理成“口袋手册”,随时翻看记忆;遇到疑难案件,她主动向部门领导和老前辈请教,详细记录办案思路和方法,反复琢磨案件办理中的关键点和风险点;在接待群众来访时,她认真观察老干警与群众沟通的技巧,学习如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法律规定,如何精准把握群众的核心诉求。

凭借着这份勤学善思的劲头,熊颜芬的业务能力迅速提升。入职仅三年,她已能够独立办理各类控告申诉案件,在案件审查、法律适用、矛盾化解等方面表现突出,成为部门的业务骨干,并在首届湖北省控告申诉检察竞赛中荣获“业务能手”称号。撰写多篇调研文章被各法学论坛、期刊采用,为解决控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提供了有益参考。
二、司法救助,为困难群众撑起“一片蓝天”
“司法救助是一项暖民心、解民忧的工作,我们要让那些受到犯罪侵害却无法获得赔偿的困难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在熊颜芬看来,司法救助不仅是法律程序的一部分,更是检察机关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具体体现。在办案过程中,她始终保持着对困难群众的同理心,主动排查符合救助条件的案件,用实际行动为群众排忧解难。

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件中,被害人父亲失去独子,多次到12309检察服务中心信访,要求判处犯罪嫌疑人死刑,情绪较为激动。
熊颜芬接待这件信访后,耐心释法说理安抚了当事人情绪,并通过交谈发现,被害人母亲患有精神疾病,因被害人去世,病情愈发严重,现在老两口相依为命,生活十分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
于是,她第一时间启动救助程序,通过上下级联动救助,为被害人父母发放救助金8万余元。考虑到两老后续生活保障,她多次和社区沟通,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提高其所享受低保等级,还上门与被害人母亲谈心,帮助她走出失子困境,重燃生活的希望。
近些年来,在检察官的带领下,熊颜芬共参与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0余件,帮助多名困难群众获得救助金超百万元。
她不仅关注案件本身的救助效果,还注重“救助+帮扶”的长效机制,积极协调民政、人社、社区等部门,为救助对象提供就业指导、医疗帮扶、生活救助等后续支持,真正实现了“一次救助、长期关怀”,让司法救助的温暖持续传递。
三、多元化解,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为扎实推进 “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 专项治理,熊颜芬积极推行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始终坚守在“一线”窗口,希望通过热情信访接待,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

自进入控告申诉检察部以来,她接待来访群众378人次,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40余次,提供法律咨询293次。通过这些工作,她不断延伸检察触角,为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次,她接到一起不服法院民事判决的申诉案件。申诉人因人身损害合同纠纷败诉,情绪激动,认为法院判决不公,多次上访,但由于该案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本院无法受理。
面对申诉人的反复申诉,熊颜芬加班加点查阅了厚厚的案卷材料,逐一核对证据链条,虚心请教民事检察部门的同事,最终确认是由于申诉人对法律条款的理解偏差,导致始终无法接受判决结果。
找到问题症结所在后,她多次与申诉人沟通,结合案件事实逐条解释相关法律规定,还列举了类似案例进行类比说明。
最终,申诉人理解了判决的依据,自愿息诉罢访。这次经历让熊颜芬深刻认识到,控申工作不仅要懂法,更要会用法,要让群众在每一次沟通中感受到法律的温度和检察的担当。
从检察新人到业务骨干,熊颜芬在控告申诉检察岗位上默默耕耘、无私奉献,用专业的法律素养维护着司法公正,用温暖的为民情怀传递着检察温度。她始终坚信,控申工作虽然平凡,但每一件案件、每一次接待、每一次化解,都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公平正义。在未来的工作中,她将继续坚守初心、笃行不怠,在岗位上书写更加精彩的检察人生!